近日,四川广安区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标的小但矛盾深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2022年6月,原告王某某与被告王某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支付800元租金和400元押金后,被告将房屋交付给原告使用。原告住进案涉房屋十几天后,要求退租并返还租金和押金1200元,被告不同意,原告便起诉至法院。
受理该案件后,广安区法院立案庭驻庭调解员第一时间联系了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驻庭调解员了解到该案虽然标的较小,但是由于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十分模糊,对于提前解约、违约责任、租赁期限等内容皆无约定,且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经居委会、警方多次调解均未取得成效。
在调解过程中,原告坚持要求被告退还租金和押金1200元,被告坚决表示要退租不行、退钱更不行。为此,双方当事人多次发生争吵,情绪十分激动,驻庭调解员及时维持秩序并耐心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义务,就此持续了一个多月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广安区法院 姚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