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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工伤维权耗时长?庭前调解“火速”解纷
2022-08-02 10:49:41 来源:成都新都法院 编辑:王水晶

2022年7月18日下午,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吗法院桂湖法庭在审理区内某物流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公司)起诉李某某劳动争议一案过程中,以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为目标,提前预判衍生案件,聚焦当事人实质利益诉求,通过当庭追加第三人参与诉讼并主持开展庭前调解方式,促使一起因工伤引起的劳动争议案件现场达成和解,当事人在法官督促下当庭兑付了约定的工伤赔偿。

  

  卷宗材料反映,李某某受雇与邓某某在物流公司从事装卸工作。在一次装卸作业过程中,李某某意外受伤,由于对受伤后赔偿相关问题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李某某便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确认其与物流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获得仲裁部门支持。物流公司不满仲裁结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系工伤引起的诉讼,从以往的经验来看,当事人往往要经历劳动关系认定及相关民事诉讼、工伤认定及相关行政诉讼、申请执行等一系列诉讼,耗时较长。案件承办法官按照“一个纠纷一个诉讼”的理念,聚焦诉讼背后双方在工伤赔偿方面的实质争议焦点,现场追加邓某某为第三人并通知其到法院参加调解,调解过程中,邓某某自愿承担李某某因在工作中受伤导致的各项损失3万元,并达成调解。现场达成调解后,在承办法官督促下,邓某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现场支付了相关费用。

  

  司法是矛盾纠纷化解的最后一道防线,围绕诉讼的调解、审判、执行等一系列活动都是为了实质性的化解矛盾纠纷。新都法院围绕“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聚焦诉讼背后的争议焦点开展调解工作,让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了更高效能的利用,减轻当事人诉累,减少衍生案件。下一步,我们将在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过程中,进一步加强衍生案件治理和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工作,增强人民群众在参与司法活动过程中的幸福感与获得感。


 
来源:新都法院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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