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集体资金向社会放贷,10余年累计放贷资金968万元,涉及49人次,非法获取利息211.35万元,县、镇、村、组被党纪政务处分10人,违纪违法资金予以追缴。
这是剑阁县纪委监委2022年2月查处的元山镇福泉村违规使用组集体资金非法放贷案件,也是该县纪委监委运用“委+室组地”“纪巡审”两项机制,开展乡村振兴专项监督以来查处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之一。
“这个案件涉及人数多、金额大、时间跨度长,办理起来耗时耗力不说,单靠乡镇纪委力量,根本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厘清这么复杂的资金问题。”元山镇纪委同志感慨道,通过“委+室组地”,有效整合4个层面力量,提升了案件查办质效。
“我们推行‘委领导+室组地’机制就是为解决基层纪检力量不足和人情关系导致监督‘宽松软’问题。”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张珩介绍,由“委领导+纪检监察室+派驻(出)纪检监察组+乡(镇)纪检监察组织”组成“监督整体”,在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推进评比、考核奖惩、群众反响等方面,实行一体表彰、一体惩戒,通过联动监督检查、会商问题处置、联合案件查办,纵向一体推动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剑阁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张国军带队在龙源镇登云村查看山坪塘“不住水”问题整改情况。(张良 摄)
和元山镇福泉村一样,有效运用“委+室组地”机制开展工作的还有龙源镇登云村。该村的3口山坪塘“不住水”问题,两年来经过几次协调整改,仍是“只有声音,没有行动”,直到以“委+室组地”的方式介入后,才得以有效解决。如今,山坪塘不仅解决了农耕生产用水问题,村民还在塘中养起了鱼儿,曾经为此“窝火”的群众也竖起大拇指,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不仅如此,登云村75岁李大爷因邻里纠纷阻止在其林地内铺设人饮工程管道、文笔村前后支书相互信访等问题都被一一化解。”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张国军对此感触很深,坦言这半年来,通过“委+室组地”机制破解基层疑难杂症17个,群众满意率达100%,尤其是“陈年旧账”的快速处置,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在距福泉村40公里的金像村,因村支书蒲某某安排他人购买伪劣木耳棒,加之不善管理,导致木耳棒仅产出200余斤干木耳后,便“躺”在村委会无人问津,造成经济损失7万余元。直到2021年扶贫资产审计,“木耳问题”被审计组发现。随后,经纪检、巡察、审计三方共同核实调查,推动问题整改,困扰金像村群众4年的烦心事得到彻底解决,涉及的2名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通过‘纪巡审’联动协作,能有效发现问题互移互核、精准处置快查快办、定期研判共商共建,实现日常监督有效全覆盖和问题及时发现处置。”张珩介绍,截至目前,“纪巡审”已联动监督2轮次,督促整改问题37个,问责处理9人,健全相关制度12项。
“不仅如此,我们还聚力做强精准监督和专项监督,通过开展蹲点监督、百姓问廉‘坝坝会’、纪检监察小分队大走访、‘委+室组地’带信下访等多种形式活动,千方百计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杜嫣然表示,将继续运用“委+室组地”“纪巡审”机制,提高案件查办质效,以强有力的监督成果护航乡村振兴。(作者:王作天)
编辑人员:蒲柿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