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成都市司法局扎实开展军人军属及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570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6件,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一、坚持高标准谋划,加强涉军法律援助体系建设
一是修订法规。2020年9月,修订《成都市法律援助条例》,将“义务兵、供给制学员以及军属,执行作战、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的军人以及军属,烈士、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军人、人民警察、消防救援人员的遗属;军队中的文职人员、非现役公勤人员、在编职工,由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以及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全部纳入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免审范围,有任何法律服务需求的均可申请法律援助,不再进行经济状况审查,极大程度维护了军人军属及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出台文件。2021年2月,联合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对加强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培养以及强化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保障力度等作出明确规定,保证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落地落实。
三是设立站点。2021年4月,联合退役军人事务局建立“成都市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更好帮助解决在权益维护、就业创业、帮扶解困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向退役军人提供普惠、精准、便捷、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提供阵地保障。目前,全市两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已有8个挂牌建立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窗口),为退役军人提供相关的公共法律服务。
二、坚持高品质推进,优化涉军法律援助服务供给
一是优化“12348”热线。对“12348”进行提档升级,设立热线指挥中心,统一调度全市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各类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实现工作时间保持26名律师同时在线接受咨询。并实现24小时全天时人工咨询,确保军人军属及退役军人及时得到优质法律咨询等公共法律服务。
二是开辟“绿色通道”。全市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均开辟军人军属及退役军人“绿色通道”,对军人军属及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申请及时受理,实行零障碍申请、零缝隙审批、零等待指派、零距离援助的“四零”服务。对60岁以上和患有重大疾病、因伤病残行动不便的军人军属及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根据具体情况实行法律援助预约服务或上门服务。
三是建立矛盾调处机制。结合推进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将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与“群众工作之家”有效衔接。鼓励和支持退役军人“法律明白人”参与调解工作,建立具有品牌效应、具有当地特色、作用发挥明显的“老兵调解工作室”“老兵咨询室”,提升矛盾纠纷调解效果,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中事不出镇(街道)、大事不出区(市)县、矛盾不上交”。
四是加大普法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拓宽线上宣传渠道。在全市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面向军人军属及退役军人的法治宣传栏、法律图书室和法治培训基地,提供法治宣传资料。在“12·4”宪法日、“八一”、军人退役返乡等时间节点,开展“送政策法规进军营”等法治宣传活动198次,发放宣传资料4.1万余份,不断提高退役军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
三、坚持高水平要求,强化涉军法律援助工作保障
一是加强人才培养。定期不定期对从事军人军属及退役军人服务的工作人员、值班律师等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树立法治思维,强化法治意识,提升依法开展军人军属及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的能力。
二是完善部门协同。加强与部队、军事法院、市退役军人局等单位联系,建立协作机制,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商军人军属及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及时沟通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效提高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