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8日下午15时许,乐山市峨眉山市龙池镇下大街民房发生火灾,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李某某发现火情后立即拨打119并通知了龙池司法所,随即与儿子主动参与灭火。火灾在众人的帮助下顺利扑灭。
19日早上,龙池司法所到李某某所经营的门市进行了走访,关心李某某及其儿子救火过程有无受伤,了解其生活生产是否受到影响,对李某某见义勇为的美德予以肯定。
李某某表示自接受社区矫正以来,在龙池司法所的帮助下,接受了党的教育和劳动改造思想,真切体会到了司法所人员的帮扶关心,个人思想有了长足进步,并教导儿子做一个知法守法、乐于助人的人。火灾发生时李某某毫不犹豫的参与灭火,火灾扑灭后及时收集镇消防安全日常管理隐患,积极向镇政府献言献策,提出了切实可行的灾后重建思路,防范灾情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