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真正将“领导干部在一线办案”落到实处。7月12日,双流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古剑出庭公诉一起受贿案件,双流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曾耀林担任该案审判长。该案是今年以来双流区法检“两长”首次同庭履职、共同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双流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民航西南地区空管局、双流区纪委监委、成都国际航空枢纽综合功能区管理委员会、西航港街道办事处等多个单位的40余名党员干部旁听观摩庭审。
庭审过程中,古剑检察长宣读了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史某某在担任某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副主任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为项目施工方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共计40万元。法庭调查阶段,以多媒体示证方式,在法庭上逐一出示本案指控证据。在法庭辩论环节,古剑检察长发表公诉意见,在对证据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全面阐释了被告人史某某犯罪构成、法律适用、量刑建议的法律依据。同时,古剑检察长结合本案的发生,深入剖析了被告人史某某犯罪的原因,从珍惜名誉、遏制贪欲,严于律己、防微杜渐,加强教育、警钟长鸣三个方面对被告人史某某进行了深刻的法庭教育,也为参加旁听的党员干部作了一场生动的廉政教育课。其后,合议庭经充分评议,完全采纳本院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当庭宣判被告人史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下一步,双流区检察院将立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焦“细致、精致、极致”的“三致”工作标准,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建设年”工作部署要求,落实高检院“领导带头办案”的要求,坚持检察长带头示范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提高办案质量为重要抓手全面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