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德阳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德阳市国资委原党委委员、副主任胡元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胡元培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转移、隐匿涉案财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安排,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长期通过与管理和服务对象打牌的方式赌博敛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招投标;生活腐化堕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本人或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砂石开采、工程款拨付、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胡元培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德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胡元培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人员:林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