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百政法英模巡礼
【人物简介】孔德雨,中共党员,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先后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全国十佳)、第一批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理论研究人才,荣获广西青年五四奖章和“百年五四·广西青年榜样”、广西壮族自治区先进工作者等称号,并荣立个人二等功两次、三等功7次,受嘉奖两次。
□ 本报记者 张昊 莫小松
“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官,面对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需要更专业的知识储备和更全面的能力素养。”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孔德雨说。
2013年9月,孔德雨从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调到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工作。他承办民事行政检察等案件600余件,帮助88岁老人于某解决因得不到赔付而长期申诉、信访的问题;帮助买到假酒的吕阿婆解开内心的郁结;组织召开案件听证会,给予与单位产生劳动合同纠纷的黄某等27名劳动者充分表达诉求的机会……无论是争议标的额数千万元的合同纠纷,还是只要求赔礼道歉的侵权案件,每一件他都认真细致、专业规范、高度负责,真正做到了带着责任去办案、带着温度去待人,努力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要永远怀着一颗敬畏之心办理每一起案件。办的案件越多,我越要谨慎。”孔德雨说,这一路走来,最大的感触就是要认真对待案件,真诚对待当事人。
在政法战线上奋斗10余年,孔德雨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初心使命,坚持“以至公无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认真细致、专业规范办理每一起案件,法与情,恰到好处,赢得群众信任,也获得领导以及同事认可。
责任编辑:霍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