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南充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蓬安县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彭彪彬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彭彪彬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执法犯法,靠案吃案,以案谋私,充当“司法掮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适用刑事强制措施和案件处理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彭彪彬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南充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彭彪彬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