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广安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原机关党委副书记、副县级审判员胡政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胡政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他人财物,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徇私舞弊,不正确履行职责;贪欲膨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房屋土地竞拍、案件代理和资产查封冻结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退休后利用原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财物。
胡政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胡政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