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甘孜州委批准,州纪委监委对甘孜州康定市委原副书记、原市长甲么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甲么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并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规决策留存应收回国库的结余资金;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建设、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甲么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甘孜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州委批准,决定给予甲么开除党籍处分;由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