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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启动第三轮巡察工作 覆盖6个市级检察院11个基层检察院
2020-05-15 20:23:15 来源:省人民检察院 编辑:晓岚

14日,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暨第三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会议对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要求,并宣布了第三轮巡察的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

  记者从会上获悉,按照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的要求,省检察院即将启动对6个市级检察院以及11个基层检察院的巡察工作。去年,省检察院完成了对成都、泸州、广元、内江、巴中、眉山6个市级检察院的巡察工作,指导完成对69个基层检察院的巡察工作,累计发现问题1343个,收到问题线索52件61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立案调查6件6人。

  今年,省检察院将对南充、宜宾、雅安、遂宁、资阳、阿坝6个市级检察院开展巡察。同时,作为最高检确定的省级检察院统筹巡察基层检察院试点单位,省检察院为每个巡察组增设了1个派出巡察组,专门负责巡察基层检察院,今年将对11个基层检察院开展巡察。

  巡察将采取省检察院党组牵头、地方党委巡察机构配合的“双主体”机制,坚持从政治层面分析业务问题、从业务问题查找政治偏差,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巡察组进驻后,将第一时间向市、县党委及其巡察机构主要负责同志通报巡察工作安排,听取意见建议;巡察中,将紧紧依靠当地党委及其巡察机构开展工作,在线索收集、深入了解、走访调研、专项检查、抽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关键环节,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支持;巡察结束后,将及时向地方党委报告巡察情况,省检察院党组还将专门安排时间与市州党委主要领导同志当面交换意见,听取对检察工作和巡察整改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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