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4月26日,四川省珙县检察院联合珙县应急管理局到宜宾科乐瓷陶瓷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普法宣传和安全规范检查,护航企业安全生产。
到达企业后,县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县检察院检察官以及企业负责人就安全生产相关问题召开了座谈会。会上,企业负责人将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作了汇报。县应急管理局查阅了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台账,并对安全生产的相关规范要求作了详细介绍。县检察院检察官介绍了“八号检察建议”的主要内容并介绍了安全生产领域可能会触犯的相关法律。座谈会后,县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和县检察院检察官在企业负责人的带领下,走进企业生产车间,对车间安全防护设施、仓库风险点位进行了检查,并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与企业负责任人进行深入交流,并向企业提出了防范安全风险的建议。
下一步,珙县检察院将以此次监督检查工作为契机,加强与县应急管理局的协作配合,共同梳理县域内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运用法律监督检察职能,通过法治宣传、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方式,督促监管部门依法规范履职,共同促进县域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发展。(珙县检察院 黄继瑶 韩巧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