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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全市法院破产法治论坛开讲 助力法治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2021-12-16 14:34:05 来源:本站 编辑:李晓岚

为进一步推动破产理论和破产实务双向互动发展,加强攀枝花市两级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交流,合力营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协调发展,12月10日,全市法院破产法治论坛在市中院召开。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志勇出席会议并讲话,民事繁案团队、技术室相关干警,各县(区)法院民商事审判部门的分管副院长及从事破产审判的员额法官以及三家破产管理人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中院副院长戴洪斌主持。

会上,各县(区)法院分别围绕破产案件审理情况、化解未结案件结案举措等情况作了简要汇报,管理人交流了审理破产案件好的经验做法,并针对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对策。市中院知产庭副庭长张渝婕针对市中院审理破产案件容易出现的14个问题、倾向性意见以及近年来市中院在办理破产案件的过程中,根据各方参与人的职责、地位不同,对破产案件中的各方角色进行分析、定位,并对总结出的“管理人主导,法院引导,债务人配合,债权人决策,党委政府支持”办案经验进行了分享。

会上,黄志勇院长强调了破产审判工作的重要性,并对今年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完善审判机制、依法保护各方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亮点给予了充分肯定,客观分析了当前全市破产审判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并对下一步工作作出部署。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最高法院和省委、市委关于破产审判工作的指示要求,高度重视破产审判的独特价值,充分体现破产审判对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新旧动能转换、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责任和担当。二是要进一步提高破产审判质效。紧紧抓住推进破产审判的有利时机主动学习省内外优秀做法,借鉴先进经验。同时探索建立“僵尸企业”出清长效工作机制和破产案件办理常态化调度、问题沟通协调机制,完善破产案件监督指导和简单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进一步降低破产成本、提高破产效率。三是要进一步加快清理破产长期未结案件。对于一年以上未结破产案件要逐案建立台账,确定结案时间、制定工作方案,加大与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力度。四是要强化强制措施和打击逃废债力度。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故意作虚假陈述,或者伪造、销毁债务人的账簿等重要证据材料,或者对管理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打击报复等违法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规定予以处理,并且要准确把握违法行为入刑标准,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五是要进一步完善执行与破产工作的有序衔接,推动解决“执行难”。要将破产审判作为与立案、审判、执行既相互衔接、又相对独立的一个重要环节,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对化解执行积案的促进功能,消除执行转破产的障碍,从司法工作机制上探索解决“执行难”的有效途径。六是要依法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破产中,企业长期以来积累的各种矛盾将集中暴露,企业的职工、担保债权人、普通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间的利益冲突比较激烈。全市法院要依法处理好职工工资、国家税收、担保债权、普通债权的实现顺序和实现方式问题,审慎协调保护好各方利益,确保破产工作井然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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