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至3日,省级“枫桥式司法所”调研检查组莅泸,对我市申报创建的9个省级“枫桥式司法所”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研检查。
调研检查组一行采取实地查勘阵地建设、对表查阅业务台账、问询业务工作、与当地党政领导座谈、了解司法所职能作用发挥情况等方式开展了调研检查,充分肯定了我市“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取得的成效。认为泸州市司法所建设“党政重视、保障有力;科学规划、高标建设;人员到位、业务扎实;因地制宜、特色鲜明”,并就下一步如何发挥好“枫桥式司法所”职能职责提出意见建议。
今年以来,泸州市司法局以“三学三查”为抓手,即对标自学、交叉互学、典型外学,摸底自查、县区复查、市局核查,在广泛学习借鉴典型经验基础上,对标《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建设标准》找差距、定措施、促提升,扎实开展“枫桥式司法所”自建、自查、自评工作,强力推进司法所全面建设提档升级。下一步,泸州市司法局将紧紧围绕“一个统筹、四项职能”,持续将司法所建设作为抓基层、打基础的重点工程,通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提档升级持续释放司法行政改革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