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四川省蓬安县人民法院正式启动“一乡(镇)一法官”工作,任命唐光明等21名员额法官为驻乡镇法官,全县21个乡镇(街道)实现全覆盖。
据悉,2021年7月,蓬安法院推动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构建“三位一体”诉源治理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构建基层治理蓬安模式。此次建立“一乡(镇)一法官”机制,由一名法官负责联系一个乡镇(街道),将法院工作前移至乡、村一级,搭建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调解委员会平台,建好信息收集、调解指导的“两个群”和“两本账”,协助并参与处理所在镇街诉调对接工作,参与重大案件、群体性纠纷、突发性事件的调处工作。同时,该院明确“线上为主+线下为辅”工作方式,明确“一年一次法治课、巡回审判二起案件”的工作标准,驻镇法官常态化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也可就地调解、巡回审理、当庭宣判,为群众提供零距离司法服务。(蓬安法院 易凌寒 李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