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四川省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吕沐洋列席珙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就张某某暂予监外执行案发表意见。珙县人民法院院长万强等审判委员会人员参会。
图一 列席审委会现场照片
会上,承办法官就张某某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提交虚假证明材料并获得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的事实、证据情况、争议焦点、听证情况、检察机关《检察建议书》内容等进行了详细汇报。随后,吕沐洋围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的相关规定,以及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对相关工作的要求等发表了检察意见。吕沐洋强调,在依法纠正张某某暂予监外执行案过程中,要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通过该个案的细致、准确办理,实现维护司法权威和解决实际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效果。
珙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吕沐洋的意见,在充分讨论后作出了表决,决定:同意检察机关意见,依法对张某某暂予监外执行案进行纠正。
下一步,珙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关注珙县人民法院后续纠正工作开展情况,以双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共促司法公正。(珙县检察院 通讯员:韩巧凤 文:胡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