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八旬老人与90后晚辈兰某本系姑侄关系,老人的兄弟、兰某的伯父去世后留下的老房子被拆迁,双方因拆旧补偿款分配问题发生纠纷诉至广安区人民法院花桥法庭。在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二原告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双方具有特殊的亲缘关系,不宜激化双方的矛盾,决定通过巡回审理方式,将法庭搬到当地进行审理。
2021年12月10日,花桥法庭来到原被告所在的井河镇,与当地人民调解员一起,调解审理这起特殊的案件。承办法官从案件事实、法律、道德、情感等各方面,与双方进行深入的沟通交流,引导对方换位思考。在法官和人民调解员耐心的说理与劝导下,双方表示应该互相体谅珍惜亲情,随后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庭兑现了调解款项。
花桥法庭充分发挥贴近基层优势,找准矛盾纠纷的根源,借助外力,化解矛盾纠纷。在今后的工作中,花桥法庭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大力推行案件巡回审理,达到审理一件,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将法槌敲响在百姓家门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基层,做到解民忧、化民怨、暖民心!
(广安区法院 冯玲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