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下午,广安区法院执行局在掌握被执行人彭某下落后,立即赶赴前锋区。经过6个小时的僵持,最终彭某迫于司法威慑力,当晚将其应尽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
2006年,彭某驾驶摩托车将李某撞成十级伤残,双方对赔偿相关事宜协商未果后,彭某就一逃了之下落不明,李某遂向广安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判决彭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李某支付2万多元。判决生效后,彭某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彭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履行义务,但彭某一直未履行义务。
为全力维护案件胜诉方的合法权益,我院执行局积极借助联动机制,终于通过多方渠道找到彭某,并及时出警将彭某拘传至法院,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迫于执行强压,彭某当即主动履行了全部义务。至此,本案得以执行完毕。
习总书记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习总书记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在一年一度的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之际,广安区法院深入贯彻善意执行理念,决定自2021年12月31日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司法大拜年”专项执行行动。此次专项执行行动将聚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涉民生案件,坚持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的原则,开通绿色快执通道,确保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暖心年、幸福年。
(广安区法院 金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