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4日,广安区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杨某、邹某将其所有的房屋出售给被告王某,被告焦点公司系居间人。在原告杨某、邹某将案涉房屋过户给被告王某后,被告王某拒绝支付房屋尾款3万元,原告遂起诉至法院。本院立案庭接收本案后,发现本案系本院2020年受理的一起案件的后续案件,遂立即组织驻庭调解员对本案进行调解。驻庭调解员从本案基本事实已经法院处理、继续诉讼平添诉累角度出发,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悉心劝解,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被告立即兑现,原告当即收回起诉材料不再诉讼,本案得以圆满解决。
(图为驻庭调解员组织当事人调解)
(图为当事人当场兑现,原告当场书写《收条》)
为进一步推进诉源治理实质化、助力多元解纷深化发展,广安区法院立案庭始终立足预防层面,强调源头治理,最大限度使纠纷止于萌芽;同时,从纠纷深层次的缘由出发,进行诉非分流实质化、审前调解规范化,实现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方联动、分层递进、多元化解!
(立案庭 张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