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协兴法庭调解了一起因缺乏信任引发矛盾而诉讼来院的离婚纠纷案件。在家事法官的不懈调解下,夫妻二人解除心结,重归于好。
张某与刘某是再婚夫妻,于2014年7月经人介绍相识,次年3月在广安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原告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被告没有向家庭支付过一分钱,她独自在家照顾老人和孩子,生活艰难,被告的所作所为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
开庭当天,双方均到庭参加诉讼。因双方情绪激动,承办法官将二人隔开,进行一对一沟通。通过耐心交流,法官获悉,原告是云南人,远嫁来广安,被告不放心,害怕她离开,所以不怎么拿钱给她。被告在外务工,原告在家照顾被告身患癌症的父亲、偏瘫的母亲和年幼的儿子。在诉讼前,居委会曾对双方进行调解并达成一致意见,约定被告每月向原告支付3000元生活费,但被告一直未支付。被告对家庭不负责的行为是双方矛盾的症结,其根源在于被告对原告不信任的心态。“刘某,夫妻之间要多点信任,如果是你,在家要照顾生病的老人和年幼的孩子,又没有经济来源,你将如何支撑这个家?你这完全是不负责任的行为……”法官严肃批评了被告,并以理为基、以情为线进行疏导。经过调解,被告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感动于妻子的付出,并表态愿意改正自己的缺点,尊重原告,多与她沟通交流,以后每月交予原告3000元作为家庭生活开支;看到丈夫诚恳道歉的态度,原告逐渐打消了离婚的念头,决定再给被告一次机会,希望他遵守承诺,两人共同经营好家庭;双方最终调解和好。
婚姻不是一个人的独角戏,一味的索取或付出终将成为婚姻的溶解剂。夫妻就如婚姻小木船的两支桨,力量不平衡会使幸福转弯,只有齐心协力才能奔向更好的远方。·
(广安区法院 袁小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