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3日上午,四川省广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熊昌学法官,组织执行干警依法对“老赖”何某的住所进行强制搜查,经搜查发现大量现金。
2020年10月28日,广安区人民法院就广安区协兴镇某村民小组与何某物权纠纷一案,依法作出(2020)川1602民初88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何某向村民小组返还款项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何某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2021年7月8日,该村民小组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查询并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网络资金账户,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执行措施,但是被执行人仍不履行债务,且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为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执行法官组织8名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何某的住所地,在向被执行人宣读搜查令后,立即对被执行人住所展开全面搜查。经过两小时的搜查,在被执行人住所发现大量不同币种的现金。为保障执行过程更加公开公正,搜查过程中本院全程录音录像,并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监督。
为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司法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广安区法院坚决严惩规避执行、消极执行等行为,在执行中注重“线上查控”与“线下搜查”共同推进,重拳打击“老赖”。
(向被执行人宣读搜查令)
(搜查发现大量现金)
(广安区法院 张剑 金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