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法官,感谢你啊!整理了1000多张票据,让您受累了......”
10月27日,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法院的接待室里,罗某与妻子激动的握着法官的手,将一面印有“六载讼案正曲直,一堂明镜断是非”的锦旗送到承办法官罗晓莉手中,表达他们对法官一丝不苟、秉公办案的工作态度赞扬和感谢!
当事人罗某与妻子为承办法官送锦旗
据了解,这是一起合伙协议纠纷案件,2009年,原告高某与被告罗某签订一份《建筑工程合作协议》,对出资占比及财务管理均进行了约定。同年8月,两人共同承建了某卫生院恢复重建的门诊楼及住院综合楼,后罗某因身体原因,逐渐退出合伙工程的管理工作,并于2010年不再经手工程账目。
2015年,原告高某到剑阁法院起诉,要求被告罗某分担因合伙工程项目亏损所造成的损失,但因证据不足等原因,原告自愿撤回本次起诉。直至2019年,高某再次向剑阁法院提起诉讼,在审理过程中,因涉案工程在高某经手期间,财务收支账目混乱,许多票据双方分歧较大。
为了厘清案件事实,罗晓莉法官多次主持双方对高某所提交的1000余张票据逐一核对。但由于双方在诉讼之前没有进行对账和清算,且高某出具的票据本身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无法核实和确认,致使涉案工程的财务收支难以查清,最终判决驳回了原告要求被告承担百余万元亏损的诉讼主张。该案件先后历经三级法院审理,历时六年,最终以中院维持一审判决落下帷幕。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法院执法办案的最终目标,今年以来,剑阁法院立足审判职能,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感受公平正义”等活动,着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传递司法温度,实现司法便民、利民、为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盼,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广元剑阁法院 罗梦侨 刘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