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在线宜宾9月17日讯 为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进一步保障乡村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近日,宜宾市屏山县检察院与屏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食品安全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议,并邀请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听取其意见建议。
会上,分管副检察长龚霞领学了《办案规则》及宜宾市检察院《关于规范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案件磋商程序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并解读了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的背景、意义。案件承办人就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的校园周边售卖过期食品、大型超市销售无标签标识的散装称重食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等侵害公共利益的情形及行政机关的履职情况进行了介绍,解读了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及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建议行政机关对违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并现场公开送达了立案决定书。行政机关直面检察机关提出的问题,与检察机关就公益受损情形的认定、法律法规适用、行政监管权责范围和管辖、解决问题方式、期限及后续治理工作充分发表意见,达成推进整改的共识。与会代表、人民监督员表示,磋商会议形式很好,形成了公益保护的合力,实现了公益保护的目的。
诉前磋商是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工作创新的有益尝试,通过与行政机关协调会商,充分发挥诉前磋商程序司法资源投入少、行政机关易接受、解决问题速度快的优势,增强沟通、增进共识、形成合力,充分体现 “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的理念,有利于实现司法与行政执法双赢多赢共赢局面。下一步,屏山县检察院将跟进监督行政机关履职情况,确保问题切实整改到位。(屏山县检察院 杨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