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在线广安9月8日讯 近日,广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张勤法官收到一个来自河南省沁阳县的包裹,包裹里不是执行案件相关材料,而是一面印有“执法为民一身正气 勤政为民两袖清风”的锦旗。经了解,原来是身处河南省沁阳县的申请执行人禹某,在收到广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向其转账支付的50余万元执行案款后,特地给案件承办法官寄送锦旗以表达感谢之情。
事情的原委还要追溯到2017年,那时禹某向广安某建筑公司供应建筑机器使用的柴油,后因长期未得到结算账款便于2020年8月将该建筑公司及实际施工人起诉至广安区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广安某建筑公司及实际施工人共同向禹某支付柴油款80余万元。但该建筑公司和实际施工人支付部分款项后拒不支付剩余的50余万元,禹某多次催收无果,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局立即应用执行总对总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及财产以申请执行标的额为限采取了冻结、查封等强制措施,并告知被执行人若仍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已冻结、查封的财产,同时被执行人还可能面临被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被执行人最终慑于法律威严主动履行了本案的义务。
广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及时将执行到位的案款向申请执行人进行了转账支付,禹某在收到案款后立即给张法官打来电话,激动地说道,“没想到自己远在河南,仅通过“阳光执行”线上平台以及微信联系就收到了执行案款,自始至终没有多跑一趟路”,并向张法官连连道谢。于是,就有了禹某“千里送锦旗”的一幕。
为了让当事人更全面地了解执行、参与执行、监督执行,少跑路、不跑路,人民法院推出了面向当事人的“阳光执行”线上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当事人可以不再奔波于法院,通过手机就能了解案件执行进程,监督执行工作,提交执行线索,并且能及时与法官交流沟通、提出意见等。这让当事人和法院执行工作没有了空间距离,也拉近了当事人与执行法官心与心之间的距离。
徒法不足以自行,助力“切实解决执行难”离不开众多执行干警的辛勤付出。执行干警始终秉承“责任在肩、使命在心”的理念,牢记“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宗旨,结合当前广安区人民法院开展的“执行大会战”专项活动和“双联双促”工作,用实际行动践行执行工作的初心与使命,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文:金智路 图:付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