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在线绵阳9月3日讯 “古话说百善孝为先,父母是子女的天,老人为子女倾尽了一生的心血,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无论什么理由都不能成为我们不赡养老人的借口……”法官罗勇在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时向当事人释法说理。
近日,江油法院彰明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经罗勇法官深入细致地给当事人作调解工作,解决了老人邓奶奶的养老问题并挽回了老人与子女之间的亲情。
“耄耋皆得以寿终,恩泽广及草木昆虫。”邓奶奶已八十有一,老伴多年前去世,独自留下她一个人艰难地生活至今,现在她已无生活来源,身体弱且随时可能生病需要有人照料,沉重的医疗、生活等费用已无力承受。在法律工作者的帮助下,一纸诉状将自己抚养成人的四个子女告到了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四个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平均承担因病治疗的所有费用。
受理案件之后,罗勇法官充分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也为了教育村民,决定主动上门办案。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亲情关系,竭力进行调解,法官首先向邓奶奶的子女讲述了赡养父母的相关法律知识,指明赡养父母是儿女应尽的义务;其次以周围孝敬老人的子女为榜样,弘扬社会正能量,引导他们树立爱老敬老的思想;最后以家和万事兴的理念,劝导父母子女之间在日常生活中应互相理解体谅,有事及时沟通。
通过罗勇法官的法理解析和情理劝说,四被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即原告邓奶奶从2021年8月11日起依次随三被告生活(其中一被告已外嫁外省),每四个月一轮换,轮换时,由应随其生活的被告负责接走原告;在其生活期间,原告生活费由负责照顾的被告负担,医疗费、住院护理费由四被告按一定的比例承担。至此,该起赡养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邓奶奶的生活终于有了着落,几个子女离开时脸上也有了笑容。罗勇法官心中也感到由衷的欣慰,特别觉得通过自己走村入户办理该案,现场说法,收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江油法院 赵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