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在线凉山7月28日讯 凉山州会东县检察院派驻上花山村乡村振兴工作队高度重视党建工作的引领作用,切实将党建工作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自觉置身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中战略总体谋划、总体部署、总体推动,把党建资源转化为发展源动力,把党建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一是用法治护航乡村振兴。以党建为抓手,助力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利用党建月会积极与村社干部、党员代表共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使其落地生根,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同时宣传法律法规、惠民利民政策等,覆盖209户、736人次。
二是用“下沉”带动乡村振兴。接地气才能有底气。“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不临深渊,不知地之厚也”。由于处于农忙季节,驻村工作组利用农闲时间与村社干部在地质灾害点召开坝坝现场会宣传防汛防灾相关要求,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的防汛防灾总要求,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与群众共谋产业发展对策。
三是用良策夯实乡村振兴。乡村振兴是为了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成效如何必须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标尺。上花山村幅员面积8平方公里,5个村民小组,249户953人。立足上花山村独特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制定“种养”一体的产业发展模式。在海拔1500米以下区域规划发展芒果产业2000多亩,现已种植1000余亩;在海拔1500米以上的区域规划发展纯色桃产业500亩,已种植100余亩,并建成一个桃树种苗基地。积极响应植树造林的要求,村干部带领村民种植华山松2800余亩,即将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
四是用“交流”共谋乡村振兴。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驻村工作队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继续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积极与村“两委”共同做好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做到遇事共商、问题共解、责任共担。结合上花山村实际抓紧抓实,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开启新生活、进行新奋斗,努力让广大农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余万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