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在线资阳7月27日讯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检察院在对当地城区和乡镇的部分学校周边烟草销售店铺进行走访调查中发现,校园周边的烟草销售比较混乱,存在点位设置不合理、无证经营、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未在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危害着在校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烟草销售主管机关制定的《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中关于校园周边烟草销售点的相关规定违反行政法规,不利于未成年人保护。烟草销售主管机关存在履职不到位的情况,检察机关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后,向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发生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整治校园周边烟草销售乱象,修改不合理规定,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的长效机制。
雁江区检察院通过实地走访、现场勘验、拍照录像、蹲点暗访、询问行政机关负责人等方式,发现走访的63家烟草销售店铺中普遍存在未在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人销售香烟的标志、个别学校附近的烟草销售店铺距离学校出入口不足50米、一些学校附近的店铺还存在无证经营和向未成年人学生销售香烟的问题。烟草销售主管机关制定的《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雁烟专[2019]4号)中“禁止设立烟草制品零售点的学校中未包含幼儿园和职业学校”、“禁设区域按照行人所走路径测量而非直线距离”,违反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原则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为保护在校未成年人免受烟草制品的危害,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2021年5月8日雁江区检察院向烟草销售主管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原则对不合理的规定进行修改,对全区的烟草销售店铺进行全面排查,依法取消全区校园周边点位设置不合理的烟草销售点,对无证经营和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的店铺进行处罚,对禁止向未成人销售香烟的标志进行规范张贴,并加强校园周边烟草销售的日常监督和执法检查。
烟草销售主管机关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根据检察建议反馈的问题制定了《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卷烟及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方案》,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对校园周边烟草销售情况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现已查处2家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零售店铺,印制了1500份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警示标语发放给零售店铺进行统一张贴,清理排查出了78家点位设置不合理的烟草零售店铺,将依法予以取缔或不予延续许可证日期。针对《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违反行政法规不利于未成年人保护的问题,烟草销售主管机关邀请人大、政协、雁江区检察院、部分烟草零售店业主和消费者等23名代表举行了修订听证会,广泛听取了检察机关、消费者、店铺业主的意见后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对该规定进行了修订,规范了校园周边不予设立零售店铺的距离,禁止设立销售点的学校从普通中小学延伸到了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等,并于2021年6月1日儿童节正式实施。
面对越来越多的少年郎变成了“老烟枪”,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检察院果断出击,对校园周边烟草销售情况进行了走访调查,查找问题原因,向当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在办案过程中不仅针对校园周边烟草销售乱象进行了全面走访调查核实,还对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梳理和审查,发现当地行政机关制定的部门规定违反行政法规,不利于未成年人保护,通过《检察建议》督促其重新修订,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的长效机制。(周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