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在线凉山7月5日讯 近年来,凉山德昌检察院始终将国家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工作有机结合,在我国历史性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的今天,该院一如既往将检察情怀融入案件办理之中,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主动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为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2021年7月2日,一户农家小院里传来一声声羞涩、稚嫩的声音:“谢谢,谢谢,谢谢检察官叔叔阿姨,谢谢大家”,这话语质朴、语句简单的话感动了在场的所有人。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今年德昌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过失至人死亡案件中,发现被害人家马某某几个孩子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在向院党组及时汇报后,按照安排部署,该院快速启动救助程序,与被害人所在乡镇、村、社干部沟通了解情况,办案检察官多次走进乡镇、村、社及被害人家中实地调查了解、到孩子们上学的学校进行调查核实。
经全面核实,被害人马某某丈夫2011年去世,五个子女与马某某共同生活,全家依靠长子外出打工和马某某在家种田养家糊口、供养子女上学。今年4月马某某在过失致人死亡案件中被害死亡,原本失去父亲的五个孩子再度失去母亲,除长子外其余四个孩子均在上学,孩子们痛失父爱母爱的同时还失去生产、生活、学习主要经济来源依靠。刑事案件嫌疑人无力赔偿,仅支付了35000元安葬费。
按照国家司法救助规定,结合认定的事实,德昌检察院决定对四个在校孩子予以司法救助。7月2日,检察长阿木尔举带领办案干警,在乡镇、村社干部陪同下,到被救助人家中将3万元救助金发放到被救助人手中,于是便有了前面感人的一幕。
发放救助金时,阿木尔举检察长亲切的与孩子们交谈,了解他们生活、学习情况,告诉孩子们用好司法救助资金,鼓励孩子们振作精神、好好学习,希望孩子们将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回馈党和国家的恩情。乡镇、村社干部语重心长的对孩子们说:要记住检察院的关怀,长大后要懂得感恩。最后,检察官与乡镇村社干部就孩子们以后的生活、学习进行进一步沟通,达成共识:要共同随时关心、关爱这个家庭,监管救助金的使用,让孩子们健康成长,顺利完成学业。
这是德昌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积极主动履职成功办理的又一起司法救助案件。(郭元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