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法院第四届“十佳庭审”评选结果。成都中院审理的被告人解某某贩卖、制造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等10个案件最终入选,其中,刑事庭审、民事庭审各4件,行政庭审2件。
全省法院“十佳庭审”评选活动从2016年开始,至今已成功举办四届。本届评选自今年3月启动以来,全省法院近4000件案件庭审参与评审。历经中、基层法院两轮推选,省法院组织的分组初选、专家评审,全省法院2万干警的在线评查,以及21万微信用户网络投票等环节的多轮激烈角逐,综合评价最终产生了全省法院第四届“十佳庭审”。
据了解,“十佳庭审”评选活动是省法院在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为了进一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提高司法规范化水平和法官庭审驾驭能力,而展开的优秀庭审评选活动。历经4年的探索和沉淀,“十佳庭审”的品牌效应逐渐显现、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已经成为四川法院一张响亮的司法名片。此次省法院组织的第四届“十佳庭审”评选活动,秉持了“难案出精品,精品出十佳”的原则,实现了“全省法院评选活动全覆盖、邀请代表委员担当评委全覆盖、庭审进校园全覆盖”,将“十佳庭审”打造成了全民共享的司法公开课。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熊焱说,希望全省各级法院和全体干警要以此次评出的优秀庭审为标杆,比学赶超,并认真总结“十佳庭审”评选的好经验、好做法,创新评选活动内容和形式,建立评选活动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法院监督联络工作效果。
一、刑事庭审:
1.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2019)川01刑初126号解某某贩卖、制造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
2.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审理的(2019)川刑再18号黎某某危险驾驶案;
3.乐山市沐川县人民法院审理的(2019)川1129刑初8号杨某某受贿案;
4.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2019)川18刑初7号郑某某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二、民事庭审:
1.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2019)川17民初57号四川仁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俞江艳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2.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2019)川32民终100号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与茂县南门租赁站、黑水县超能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
3.广安市华蓥市人民法院审理的(2019)川1681民初470号任玉清与华蓥市紫悦餐饮有限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
4.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2019)川14民终470号彭瑞与眉山市耀辉银升装饰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
三、行政庭审:
1.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审理的(2018)川0303行初4号公益诉讼起诉人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检察院诉被告自贡市贡井区水务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
2.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2019)川06行终42号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三人刘世成工伤行政确认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