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在线凉山4月25日讯 近日,德昌检察院及时快速办结一起司法救助案件,七旬老人曾某某领取救助金后握住检察长的手激动的说:“感谢党、感谢政府、感谢检察院,我眼泪都要包不住了……”。
信访人曾某某及其丈夫焦某某刑事申诉经凉山州人民检察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作出不予立案复查结论。2021年4月5日曾某某到我院来访,提出自己和丈夫两人年老体弱,自己身患高血压、脑梗,丈夫患有胆管结石,儿子身体也不好,全家缺乏劳动力,家庭生产生活困难。希望得到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申请。
德昌检察院迅速启动救助程序,于4月13日分管副检察长带领第三检察部干警深入基层,下沉到救助申请人所在地热河镇村、社及其家中实地核查了解生产生活情况,听取镇、村、社干部群众的意见。
4月23日,检察长阿木尔举在该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了救助申请人曾某某,向其发放二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检察长和蔼可亲地以拉家常方式与其交谈,亲切的询问和关心救助申请人及家人的身体健康和生活情况,向其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及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政策;叮嘱其要使用好救助金,用于发展生产和改善生活,提高晚年生活品质。
该案的成功办理,是该院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到为民办实事的生动实践,在化解信访案件的同时,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贡献了检察智慧和力量。(郭元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