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在线南充6月11日讯 为加大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近日,嘉陵区司法局联合大通镇人民政府在芝麻湾村村委会法治培训室,为村民送上了一堂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的环境保护普法课。
嘉陵区司法局普治股股长何叶兰以身边环境污染案例为切入点,宣讲阐释了《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重点条文:一、环境保护人人有责,每年的6月5日是环境日,保护环境爱护地球,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二、固体废物污染形势严峻,提醒村民不要乱丢垃圾,不随意丢弃废旧电池等有害垃圾,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损失将承担法律责任;三是长江保护的重要性,嘉陵江是长江的重要支流,污染水源、在禁渔期间捕鱼、以及炸鱼电鱼毒鱼等破坏嘉陵江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村民们纷纷表示,今后会依法保护爱护环境,建设美丽的绿色家园。
此次活动,共计发放环保法治学习宣传资料2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10余人次,引导村民树立绿色低碳生活理念,不断提高村民环境保护意识,用法治手段护航绿水青山。(何叶兰 龚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