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在线宜宾6月10日讯 近日,屏山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以及县政法委代表对刑事被害人家属是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举行公开听证活动,屏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亚玲主持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现场,刘某等两位申请人介绍了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的理由和依据、介绍了该案对家庭经济生活的重大影响。第三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向参会的听证员介绍了安某某交通肇事一案受害人及其家属情况、该案三个受害人家属获得赔偿情况、三个家庭的经济状况,分析了该交通肇事案给三个家庭带来的重大影响和造成的经济负担,提出了初步审查意见、需要听证的事项。
与会听证员听取了申请人的介绍和办案检察官的报告后,对不清楚的地方再次向申请人或办案检察官提问,申请人和承办检察官相应做了补充说明。
随后,主持人宣布休会10分钟,参会听证员单独围绕申请人的生活状况和实际困难,就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救助方式、救助金额进行了评议,评议意见一致认为申请人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应当予以救助。
听证人员对此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予以高度评价,认为检察机关积极以公开听证的形式开展案件审查,充分听证群众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第三方意见,对促进司法公正具有很好的意义,这是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值得肯定。
刘亚玲检察长表示,推进国家司法救助政策落实落地,惠及因案致贫的群众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职责。屏山县检察院将继续通过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的模式对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刑事被害人家属实施救助,构建阳光透明,有温情、有力度的司法救助模式,切实立足自身职能为群众办实事。(杜正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