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在线资阳5月9日讯 资阳市雁江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以此次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实实在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
释疑答惑,回应群众关切。日前,雁江区检察院接到群众钟某某来访,其怀疑丰裕镇龙王庙村存在违规占用耕地的行为,要求对违规占用耕地的涉事企业进行查处。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接到来件后高度重视,庚即安排检察人员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办案人员到涉诉地所在的丰裕镇人民政府了解相关情况、调取相应资料,了解到龙王庙村属于原碑记镇。由于行政区划调整,原碑记镇辖区全部被并入丰裕镇人民政府管辖,因为办理移交时存在衔接不畅的问题,导致涉事企业申请设施农业用地的相关材料不知所踪。后通过多方对接、询问,反复了解、分析,在办案人员的不懈努力之下,最终在国土部门将涉事企业申请设施农业用地的相关手续找到。经过审查认为,涉事企业申请设施农业用地的手续齐全、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后及时与钟某某联系、会面,反馈了调查结果,并对钟某某宣传了设施农业用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其疑问进行了解答。钟某某听了办案人员的解答后,对检察机关的及时调查取证和耐心细致的释疑解答表示满意。
依理依法,护航私企发展。雁江区检察院并未简单答复来访人员了事,而是从护航私企建设发展的角度,结合以前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公益诉讼案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在答复来访人员后,办案人员又联系到正在“平地”的涉事企业负责人郑某某,向郑某某做了口头提醒:设施农业用地不能用于工业生产;设施农业用地上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必须按照设施农业用地申请的用途用于生产经营;不得超面积使用设施农业用地。郑某某表示上述事项已经知晓,在后续的生产经营中定会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来从事生产经营。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将对郑某某设施农业用地的使用情况保持持续关注,采用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其建设和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保障民营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吴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