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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前锋:公益诉讼助力长江“十年禁渔”
2021-03-25 16:20:05 来源:本站 编辑:刘哲


四川法制在线广安3月25日讯  “我们知道错了,我们自愿投放鱼苗,以后再也不在河里打鱼了,请大家以我们为戒,共同保护母亲河的生态环境。”增殖放流结束后,向某某、钟某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3月23日,广安市前锋区代市镇村民向某某、钟某某在前锋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和区农业农村局、区融媒体和部分村民代表的共同见证下,向渠江投放了14000尾鱼苗。这是广安市发布天然水域禁渔通告后,向某某、钟某某在嘉陵江重要支流渠江流域进行非法捕捞承担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赔偿责任。

2021年2月18日向某某、钟某某违反广安市发布的《2020年全市天然水域禁渔通告》规定,携带渔网等工具到渠江流杯滩大桥段流域非法捕捞,被公安机关当场挡获并扣押捕捞工具及14尾鱼获。公安机关以其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向前锋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经审查,该两人的行为不仅涉嫌刑事犯罪,也对水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造成破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理应对生态修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前锋区检察院遂对两人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并公告。案件办理过程中,经检察工作人员耐心细致释法说理,两违法行为人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要求主动参与长江流域生态资源修复,自愿提出购买1.4万尾鱼苗开展增殖放流以弥补渠江渔业资源损失。

增殖放流活动中,前锋区检察院检察干警还结合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围绕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和滥伐林木等违法犯罪行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造成的损害,对在场群众进行了普法教育,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下一步,前锋区检察院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长江“十年禁渔”计划,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为守护母亲河山清水秀和生物多样性贡献检察力量。(王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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