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在线广安3月5日讯 近日,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引诱、介绍卖淫的犯罪嫌疑人史某某批准逮捕。
2020年至2021年初,广安前锋籍男子史某某引诱、介绍多名前锋籍未成年人前往广东省东莞市进行卖淫活动,被引诱、介绍卖淫的未成年人年龄在14至16周岁,均辍学在家。截止案发,史某某共介绍上述未成年人卖淫百余次,获利数万元。承办检察官审查认为,史某某涉嫌引诱、介绍卖淫罪,情节严重,具有社会危害性,且该案社会影响恶劣,应依法决定对其批准逮捕。
承办检察官提示:未成年人对世界充满好奇,防范意识薄弱,缺乏是非对错的判断能力,容易被不法分子诱惑和利用,对此需要社会、学校、家庭的共同努力,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正确引导,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王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