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在线凉山3月2日讯 为了积极响应德昌县文明办关于在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的通知要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并结合省、州、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相关部署要求,3月1日,德昌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勇带领该院干警一行10人,到巴洞镇红旗村开展护林防火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德昌检察院志愿者在村、社干部的带领下,走村入户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性和防灭火知识进行宣传,了解当地村民对防火令、防火期、森林草原防灭火报警电话的知晓率,要求大家禁止野外用火,严禁在野外焚烧秸秆、垃圾,不得携带火源火种进山,不得在林区及林区边缘吸烟、烧火取暖、煮食烧烤等,并向他们宣传了有关森林火灾的法律法规,告知其若引发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切实提高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认真落实“防火令”。全天张贴、发放《森林草原防灭火禁火令》、《联保承诺事项》、《森林防火“十不要”》等宣传资料300余份,号召大家相互宣传、相互监督,做到森林草原防灭火人人有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宣传结束后,还对防火检查站卡点24小时值守执行情况、村民巡山护林员值班值守情况以及车辆、人员进山登记情况进行了检查。
现阶段是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关键时刻,森林防火形势严峻,通过此次志愿服务宣传活动,村民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和法治意识得到增强,志愿者们也在宣传的同时进一步加深了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表示要全力以赴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践行者和宣传员。(杨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