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在线广安6月9日讯 近日,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协兴法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该案原、被告双方最终调解和好。
原告周某与被告雷某是再婚,2015年4月经人介绍认识,确定恋爱关系后于2016年4月登记结婚。经过与当事人的沟通,承办法官发现纠纷起源于男方对家庭的不作为。原告称被告婚后闲赋在家,过于重义气,经常和朋友外出吃喝,双方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原告无法接受被告的做法,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称其确实无固定工作,间歇性打零工维持生活。开庭审理前,承办法官对双方进行了调解,严肃批评了被告,指出其没有家庭观念,将经营家庭的重任交给女方一人艰难维系的错误行为,同时希望原告能给这段近六年的婚姻一次修复的机会,原告表示需要再考虑考虑。在庭审过程中,被告表示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外出挣钱维持家庭生活开支,经法官再次劝说,原告当庭表示愿意再给被告一次机会,期待他的改变。
原、被告经法官调解后和好
婚姻是爱情的终点,也是新家庭的起点。“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婚姻不是坐拥金山在柴米油盐中消耗曾经的感情积累,它同样需要双方真心经营,宛如逆流而上的双人艇,一人苦苦支撑也抵不过生活的波折,唯有二人齐心协力,才能劈波斩浪。(文/袁小钦 图/赵锦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