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在线南充12月18日讯 近日,南充市蓬安县人民法院组织全院执行干警开展了一次对被执行人住处进行集中搜查,经过执行干警一个多小时的努力,从被执行人家中搜查出现金3万余元。
2018年8月,刘某与陈某等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蓬安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并出具调解书,由刘某向陈某等三人偿还借款10万元及利息。法律文书生效后,刘某未按照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申请人遂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蓬安法院执行干警及时对被执行人刘某名下财产进行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但申请人反映被执行人在进行生猪养殖,收入颇丰,应当具备偿债能力。执行干警多次规劝刘某履行给付义务,刘某仍借口没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执行干警分析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却不履行的实际情况,判断被执行人可能隐匿或转移财产,决定对被执行人刘某的住所进行突击搜查。
12月11日,蓬安法院执行局组织10余名干警前往被执行人住所。“随便你们怎么搜,没得钱!”当时刘某不在家,刘某的家属声称没钱,并试图阻止执行干警的搜查行动。执行干警多次释法明理,但刘某家属仍拒不配合,在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执行干警依法进行强制搜查,在刘某家的被子里和床褥下搜获现金3万余元。
考虑到被执行人家中近期生产生活所需及被执行人家属生病需买药的情况,该院仅扣押现金25000元。事后,执行干警将扣押现金如数分发给申请执行人。(尤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