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在线南充12月11日讯 12月11日上午,南充市嘉陵区人大监察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学军一行到嘉陵区司法局调研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就《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相关内容开展座谈。
嘉陵区人大调研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会上,嘉陵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表、火花街道办和李渡镇人民政府政法委员、司法所长代表就《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中的修订内容展开了热烈讨论,针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权利、执业范围、执业区域、执业监管等方面进行就交流发言。
嘉陵区人大调研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张学军表示,此次《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纳入了四川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政治站位,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权利和执业范围进行了更科学更全面的定义,这些举措都将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嘉陵区司法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立足现行《条例》的处罚权限和种类,对处罚事项做出调整和细化,明确处罚幅度,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活动,推进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