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在线凉山11月27日讯 2020年11月19日,凉山州德昌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全院会安排部署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了全县防范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专项行动推进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对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联席会议制度等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勇强调,《意见(试行)》详细规定了强制报告的责任主体、适用情形、相关程序等内容,检察机关要对相关部门执行“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强奸、猥亵、虐待等情形时,是否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本部门主管行政机关报告备案,由主管行政机关向同级人民检察院通报情况”等规定的情形进行监督,及时发现瞒报、漏报、迟报现象,切实破解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发现难、报告难、干预难、联动难、追责难。李勇副检察长指出第二次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2021年6月1日正式施行,要求全院干警学好执行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维护好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益。
党组书记、检察长阿木尔举强调检察机关要结合办案推动解决未成年人案件背后的社会问题,推进“一 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制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要在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尽快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凝聚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各方保护力量,形成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合力。(陈贵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