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
|
绵阳
|
德阳
|
南充
|
乐山
|
宜宾
|
泸州
|
自贡
|
内江
|
广元
|
遂宁
|
广安
|
达州
|
眉山
|
资阳
|
雅安
|
巴中
|
攀枝花
|
凉山
甘孜
|
阿坝
|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法院在线>新闻详情
四川省高院举行与四川省委党校、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法律教育实践基地”专项协议签约仪式
2021-06-01 15:06:18 来源:本站 编辑:李晓岚

四川法制在线成都6月1日讯  5月28日下午,省法院举行“中共四川省委党校法律硕士中心实践教育基地”“四川大学法学实践教学基地”“西南财经大学法律教育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并与四川省委党校、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签订“法律教育实践基地”专项协议。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江出席座谈会,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学锋签订协议并讲话,省法院二级巡视员冯辉主持相关活动。

1.jpg

王树江院长在浅草书屋与三所高校领导就建设法律职业共同体、推进以需求为导向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建设等内容进行座谈交流。

2.jpg

浅草书屋座谈交流

3.jpg

与三所高校共同揭牌

 

刘学锋主任在签约仪式上指出,与高校合作,设立法律教育实践基地,组织学生开展法律实习锻炼,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打破法院与高校间的壁垒,促进司法实践与法学教育、法学研究深度融合,创新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的重要举措。省高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四川省委党校、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等高校的密切联系,共同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与完善,为加快推进依法治省、法治四川建设,作出我们新的更大的贡献!

4.jpg

同时,刘学锋主任对到省法院参加实习的学生提出“四点希望”:一是要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守法律人的初心和使命。二是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做到学思践悟、知行合一。三是要坚持明法明理至公至正,始终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四是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始终严守工作纪律。

5.jpg

与四川省委党校签订“法律教育实践基地”专项协议

6.jpg

与四川大学签订“法律教育实践基地”专项协议

7.jpg

与西南财经大学签订“法律教育实践基地”专项协议

四川省委党校、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领导和实习生代表分别作了交流发言。签约仪式结束后,四川省委党校、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与会领导前往浅草书屋参观并座谈交流。

8.jpg

 




Copyright © 2019 - 2029 All Rights Reserved 四川法制在线 版权所有 蜀ICP备19014630号-1

网站技术支持:四川法制在线 栏目热线: 028-8676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