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在线成都6月4日讯 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职工董事、工会主席刘晓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晓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工作开展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刘晓杨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晓杨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