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在线遂宁5月29日讯 据遂宁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遂宁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市国资委原党委委员、副主任郭祥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郭祥明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旅游安排;利用职权上的影响,为他人在职工录用、干部职务晋升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在企业兼职违规领取薪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资金出借、资产处置、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郭祥明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遂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郭祥明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