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在线广安2月7日讯 近日,武胜县法院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对有能力却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并长期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冉某进行司法拘留15日。
2017年12月29日,周某驾驶的车辆与冉某经营的运营车辆在武胜县烈面镇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事故导致周某严重受伤。经武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冉某需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武胜县法院公开审理后依法判决冉某赔偿周某6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冉某并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干警查到被执行人冉某在经营运营车辆,有一定收入来源。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冉某,责令其限期履行还款义务,冉某缺以种种理由推脱并拒不交付运营车辆。鉴于冉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已构成犯罪。武胜县法院在武胜县公安局的协助下对在南充的被执行人冉某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对其拘留15日。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执行工作是这一道防线上的最后一环。武胜县法院将深入推进解决生效判决执行难,对有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张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