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在线广安4月13日讯 4月8日中午,正在吃午饭的被执行人谭某怎么也没想到,法院干警会出现在他的家中,执行他拖欠的案款。此事源于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张某、谭某之间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李某因与张某、谭某发生交通事故后未达成一致意见,2019年11月,李某向武胜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谭某承担事故责任。法院经公开审理后判决张某、谭某及保险公司承担相应责任。判决生效后,张某、谭某未主动履行义务,李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经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书后,张某主动履行了义务,但被执行人谭某一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案件陷入僵局。
4月8日临近中午下班,申请执行人李某提供线索,被执行人谭某正在其金光乡伏岩村的家中。收到线索后,执行法官立即召集团队人员及法警驱车赶往被执行人家中。经过近1小时地奔波,执行干警出现在了被执行人的饭桌前。起初,被执行人谭某及家人并不配合,表示家中贫困无力履行,执行干警在其带领下对其住所进行了查看,了解到被执行人确实有困难。为达到执行效果最大化,执行法官见状就地开起“院坝会”,一方面将相关情况与申请执行人进行说明,积极争取其理解支持;另一方面对被执行人积极开展疏导教育,通过耐心地释法明理、讲明利害关系,最终促成了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谭某当场向同院落叔父借款,按和解协议履行了全部义务。至此,该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成功执结。
近年来,武胜县法院坚持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强化执行和解措施运用,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让执行有力度更有温度。(吴张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