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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 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司法拘留显威慑 被执行人忙履行
2021-05-31 13:15:30 来源:本站 编辑:陈涛

四川法制在线广安5月31日讯  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近日,武胜法院适当运用司法拘留强制措施,成功执结一起双方争议性较大的合同纠纷案件。

2018年10月,刘某与高某签订合同,约定高某为刘某修建住房和堡坎等事宜。之后,双方因此而发生纠纷,协商解决未果。2019年6月,刘某将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高某赔偿房屋堡坎损失费12万元。武胜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判决高某赔偿刘某损失25000元。双方不服该判决,上诉至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3月,因刘某提交了新证据,二审法院审理后判决高某赔偿刘某房屋堡坎损失71886.5元。高某对二审判决仍然不服,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被审查后裁定驳回。同时,高某还向广安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同样未得到支持。嗣后,高某仍未履行赔偿义务,刘某于今年4月向武胜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执行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高某收到法律文书后申报了其财产情况,但是根据调查核实的证据表明,高某并未如实报告收入情况。为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高某始终对案件审理结果表示不服并拒绝一次性支付刘某的损失费,刘某要求对高某进行司法拘留。结合被执行人高某未如实报告收入情况、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等综合考虑,法院作出对被执行人高某拘留15日的决定,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高某进行核酸检测。

在等待核酸检测过程中,被执行人高某的心理防线被击破,意识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终于表示愿意积极履行义务。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高某当场向刘某支付5000元,并约定于2022年底前支付完剩余款项,该案成功执结。

       为进一步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武胜法院加大打击各种规避执行行为力度,依法充分适用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营造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执行氛围,全面提升执行公信力,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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