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在线南充5月25日讯 “谢谢你法官,没想到你们周末还到我家里来处理案件。”5月22日,申请人沈某某感谢的握着执行干警的手说到。
据悉,2019年,沈某某与曹某某因骑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沈某某受伤。事故发生后,两人均未报警即撤除了现场,沈某某住院治疗花费近6万元,双方未达成赔偿协议,沈某某将曹某某起诉至蓬安法院,但法院判决后,曹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沈某某又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调查发现申请人沈某某与被执行人曹某某是邻里关系,在事发前双方关系比较好,事发后因赔偿问题才产生了巨大矛盾,执行干警决定采用调解方式来化解这起纠纷。
5月22日,执行干警到被执行人曹某某家中,向其耐心解释相关法律法规,但曹某某表示自己身体有病,又离了婚,没有钱还债,法院要拘留就拘留。执行干警来到申请人沈某某家,向其介绍了曹某某的具体情况,沈某某表示愿意降低赔偿款金额。执行干警又找到曹某某说明案件处理情况,但曹某某依然态度坚决,不愿履行义务,执行干警严肃告知其拒不执行的严重后果后,曹某某心生畏惧,同意与申请人进行协商。
最终,在执行干警的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被执行人曹某某提出了还款计划,双方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稿件来源:蓬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