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在线德阳4月26日讯 据德阳市纪委监委消息,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副局长、执行庭庭长、审判员高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德阳市纪委监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正对其进行纪律审查,经德阳市监委指定管辖,德阳市罗江区监委正对其进行监察调查。
高正简历
高正,男,汉族,1966年9月生,四川遂宁人,省委党校在职大学学历。1985年12月参加工作,200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年12月至1993年9月,任德阳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书记员;
1993年9月至1997年2月,任德阳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1997年2月至1999年4月,任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1999年4月至2004年5月,任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审判员;
2004年5月至2006年8月,任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2006年8月至2007年9月,任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
2007年9月至2009年9月,任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审判员;
2009年9月至2012年3月,任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12年3月至2012年4月,任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副处长;
2012年4月至2013年4月,任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副处长、审判员;
2013年4月至2016年9月,任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处长、审判员;
2016年9月至2017年10月,任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副局长、审判员;
2017年10月至今,任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副局长、执行庭庭长、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