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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分局禁缉毒大队一级警长刘有国、副大队长曹志刚同时被查
2021-04-24 17:26:05 来源:本站 编辑:李晓岚

四川法制在线资阳4月24日讯  据资阳市纪委监委消息,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禁毒缉毒大队一级警长刘有国,副大队长、二级警长曹志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资阳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目前资阳市雁江区纪委监委正对其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有国简历

刘有国,男,汉族,1969年10月生,四川资中人,在职大学学历。1987年11月参加工作,199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年11月至2004年3月,在部队服役;

2004年3月至2004年10月,待业;

2004年10月至2009年4月,在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南津派出所工作;

2009年4月至2014年8月,在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禁毒大队工作;

2014年8月至2018年3月,任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禁毒缉毒大队侦查中队中队长;

2018年3月至2018年9月,在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禁毒缉毒大队工作;

2018年9月至2019年4月,任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禁毒缉毒大队二级警长;

2019年4月至今,任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禁毒缉毒大队一级警长。



曹志刚简历

曹志刚,男,汉族,1973年11月生,四川资阳人,大学学历。1994年7月参加工作,200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4年7月至1995年7月,在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城郊派出所工作;

1995年7月至1999年7月,在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治安大队工作;

1999年7月至2004年12月,在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经侦大队工作;

2004年12月至2006年6月,任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建设北路派出所副所长;

2006年6月至2012年8月,任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

2012年8月至2019年4月,任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禁毒缉毒大队副大队长;

2019年4月至今,任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禁毒缉毒大队副大队长、二级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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